前言
年前有個概念很火——臺區儲能,也有幾個儲能行業的朋友和我探討這個領域的商業機會。
首先說個人觀點:從技術角度來說臺區配儲確實存在一定的需求,但是從商業角度來說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多。
短期來看,臺區儲能很難成為工商業儲能在市場化分時電價調整后,面臨調整陣痛期的布洛芬。
什么是臺區儲能
臺區儲能是指在配電網的配電變壓器(臺區)層面部署的儲能系統,主要用于解決配電網末端的電能質量問題、負荷波動問題以及分布式新能源消納問題。
臺區儲能主要的需求來源
大規模戶用分布式并網是臺區儲能主要需求驅動力。
我國戶用分布式主要集中在農村地區,自發自用率較低,主要采用分散并網/全額上網的商業模式。
這種戶用分布式發展的思路,直接給農村、城鎮配電網帶來三方面問題:
首先,分布式光伏的間歇性和波動性特征導致配電網潮流雙向流動,傳統配電網設計為單向供電,難以適應這種新型運行方式。
其次,全國超過150個縣市因配電網承載能力不足而成為分布式光伏接入“紅區”,這些區域的可接入容量為零,嚴重制約了分布式光伏的進一步發展。
第三,末端電網電能質量問題亟待改善。一方面是線路過長導致末端電壓偏低,另一方面戶用分布式集中發電時段又導致末端電壓偏高,甚至燒毀家用電器。
對戶用光伏的投資方(尤其是非自然人戶用)來說,新項目并網受限,老項目上網限電,極大的制約了項目的發展,而單獨的戶用儲能方案經濟性較低。
所以在客觀上,電網企業和光伏投資方都存在對臺區配儲的技術需求。
臺區儲能目前的三種落地模式
1、光伏資方投資,贈予模式
在一些局部地區,受制于光伏并網紅區限制,部分戶用資方在臺區投資儲能,作為光伏并網的前置條件換取項目,并將這部分資產無償贈予供電公司。
這種戶用光伏半強制配儲的模式,一方面是投資人并不情愿,另一方面當地供電公司涉及到資產接收合規性、運行規程、配電網運行安全、運行成本計算等各方面原因,也未必愿意接受。
2、供電公司科技項目模式
部分供電公司基于服務光伏投資方的社會責任,縮短配網改造投資周期、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在智能臺區的落地路徑等動因,以科技項目方式投資建設了一些臺區配儲項目,并計入輸配電成本。
3、電網綜合能源公司的設備租賃模式
為了解決配電網因為分布式光伏并網帶來的擴容需求,和電網基建的計劃性節奏之間的不匹配矛盾,部分地區的電網下屬綜合能源公司采用設備租賃模式,為當地供電公司提供臺區儲能設備,甚至做成移動充電寶。
由當地供電公司與電網地市綜能簽訂租賃協議,支付設備租金。
這是目前相對成熟的一種臺區配儲商業模式,和原有的配網變壓器租賃模式類似。
這個模式的核心在于,當地供電公司與同一系統的電網綜能公司,協商的設備租賃資金出處是什么?這部分租金的定價權是誰?定價合理性依據是什么?這些租金是否能夠配電網運行成本的名義,進入輸配電價?
臺區配儲,受制于配電網市場化
到今天為止,中國的電力市場化,在物理網絡層面是以輸電網體系為基礎的。
比如電能量市場的主體,售電公司/發電企業,在進行交易時,電力市場的出清規則是基于SCUC和SCED進行計算的,電源和負荷都歸集到220kV母線為節點進行潮流計算和節點電價計算。
220kV節點是輸電網的最低電壓等級和最小邏輯單元,省級交易中心和省級調度都是以輸電網為基礎進行交易和運行管理的。
同理,輔助服務市場,是電網公司作為買方,發電企業、新型市場主體(比如獨立儲能)作為賣方,基于輸電網進行的交易。
這也是獨立儲能的市場化身份來源——它是單獨或者被歸集到220kV節點上,獲得了物理身份和市場身份。
這個市場化商業邏輯在臺區儲能上,很難成立。
臺區儲能,想要和獨立大儲一樣,獲得市場地位,并參與電能量峰谷+調頻+容量的套利交易,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在絕大多數場景下是很難成立的。
一方面,作為買家,中國輸配合一的電網公司治理體系,決定了一個省只有極少數電網公司獲得市場身份,一個省級電網公司,以及少數地方電力公司和增量配電網公司。它們可以被注冊成為市場主體并采購電力電量產品。
絕大多數有臺區儲能采購需求的是區縣級供電公司,甚至他們都不是獨立法人,一般是區縣供電分公司。即使是電網公司下屬的,市級供電公司,雖然大部分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目前也是不允許注冊成為市場主體的。
而歐洲和美國的電力市場中,存在大量的DSO和公共機構(發配一體或者發配售一體),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可以購買服務并參與交易。
另一方面,配電網層面也很難存在獨立大儲那樣的供給側產品,基于公共配網的臺區儲能,參與配網調頻和容量市場幾乎不可能;最多是給一個電力用戶身份,以用戶或者虛擬電廠名義參與峰谷套利,短期看這條路也需要突破身份認定和交易組織路徑等問題。
還有另一個問題是調度管理體系與市場體系的層級適配關系,輸電網調度+省級電力交易中心的電力市場交易體制下,短期來看配電網調度和配電網層級的市場化交易可能性也較小。目前配電網調度對于分布式管理更多還是配電網安全運行的“四可”。
臺區配儲的唯一路徑,設備供應模式
無論是電網直接批量化采購,還是科技項目、設備租賃,本質上都是電網進行設備供應,參與電網基建。
一方面是電網公司愿意投資多少,去大規模采購臺區儲能設備,并且這些儲能設備能進入輸配電成本(原有的輸配電成本核定中,原則上不允許電網投資的儲能設備計入固定資產,并通過輸配電價回收)。即使是被允許進入輸配電價回收,電網還需要面對這部分資產的設備利用率、設備維護成本、設備可靠性和安全性管理等一系列問題。
另一方面,在臺區儲能設備暫時無法規模化進入電網固定資產的前提下,采用經營性租賃,或者合同能源管理(以降低線損的收益分享)的模式,那么第三方投資商是很難采用這種模式的,畢竟公共配電網是電網企業的范圍,在沒有市場化定價暴露真實的成本和采購意愿的前提下,電網企業在服務采購、設備入圍、合同價格核定、儲能調度、支付、資產到期處置、違約處理等各個方面,都具備不對等的優勢,所以大概率只能由電網的產業單位或電網綜合能源公司等公司提供,設備商只是供應設備。
那么接下來就是卷價格時間,在唯一買家面前,各位工商業儲能廠家同仁可能要面臨比普通工商業儲能項目更為殘酷的紅海競爭——這還是一個看上去萬億的好生意么?
個人認為,推動電力市場化向縱深落地,推動交易產品的細化,尤其是低電壓層級的,配電網層級市場化才是破解臺區儲能困境的合理路徑。
路漫漫其修遠兮,一起努力
祝各位馬年吉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