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消息,2月10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快速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同時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
裁定若取消涉案產品的現行反傾銷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以165.04%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中國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傾銷以27.55%的傾銷幅度繼續或再度發生;若取消現行反補貼稅,將導致中國涉案產品的補貼以29.72%-41.57%的稅率繼續或再度發生。
回溯來看,2014年1月23日,美國商務部率先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2015年2月18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布反傾銷和反補貼征稅令,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發布反傾銷征稅令。
此后,美國進行了一次日落復審調查,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肯定性裁決并延長了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征稅期限,同時延長了中國臺灣地區涉案產品反傾銷征稅期限。
2025年8月1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發起第二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的涉案產品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至此,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產品作出第二次“雙反”日落復審仲裁,成為其對中國光伏產業鏈實施的最新一輪貿易圍堵。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