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加強國內油氣勘探開發,支持天然氣進口利用,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十五五”期間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利用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一是對在我國海洋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作業的自營項目以及海上油氣管道應急救援項目,進口相關設備、儀器等免征進口關稅。二是對在我國海洋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作業的中外合作項目,進口相關設備、儀器等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三是對符合條件的進口天然氣按一定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其中2014年底前簽訂的長貿氣合同項下的進口天然氣,進口環節增值稅按70%的比例予以返還;對其他符合條件的天然氣,進口環節增值稅按該項目進口價格和參考基準值的倒掛比例的80%予以返還。
該政策將有利于增強我國海洋油氣勘探開發能力和應急救援水平,有效降低相關企業進口成本、促進天然氣資源引進利用,在保障國家能源穩定供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 張磊